(1)盘点前准备
单位在盘点前,应准备好分类及明细盘点基础表、固定资产卡片、已盘点资产条码标签等资料,规划好盘点的时间、路线、先后顺序。
(2)账面资产盘点
资产的盘点应分类进行,在盘点账面记载的资产时以账查物,并要求查明资产的基本情况:仔细核对资产编号及名称、结构或规格型号、坐落位置或使用部门、数量、原值等信息。
(3)账外资产盘点
查明资产的基本情况,重点查明:未入账原因、资产的来源、产权状况、价值状况;其中:属于接受捐赠未入账或作为成本费用支出的资产。应按照规定补作账务处理;属于用账外资金购入,应先补作入账处理,并查清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归集帐外资产的有效产权证明文件,包括:合同或协议、产权证书及权证照、价值证明、捐赠证明、调拨证明、移交记录、声明书等;贴上“已盘点资产条码标签”;在此基础上,补登资产卡片。
单位根据资产盘点中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