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承担主管责任的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是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或者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二是除直接责任外,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国家利益损失、公共资金或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浪费、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损害公共利益等后果的;三是疏于监管,致使所管辖地区、分管部门和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后果的;四是其他应当承担主管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