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9-03-05 点击量:次
依据校审〔2013〕10号文,总务长办公室和同济医学院总务办负责全校修缮工程项目的送审。建设管理单位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将完整的结算审计资料送到总务办办理审核手续后送审。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东三十二楼5楼
邮编:430074 | 电话:027-87540341
邮箱:sjc@hust.edu.cn
Copyright © 2016 华中科技大学审计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