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9-03-26 点击量:次
(1)与审计处经办人联系,并通过网络提供以下电子材料:
① 经费收支明细账(或经费项目编码);
② 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2)审核通过后提供给审计处归档的纸质材料:
① 经项目负责人签字、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三份);
② 经财务处审核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的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账(三份);
③ 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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