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0-06-10 点击量: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概算建设,年度投资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予变更。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因实际情况变化需要变更或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外以及增减新开工项目投资计划的,调整项目概算总投资的,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论证审查后,报原审批部门审批。施工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等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先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修改,再由项目单位报原设计审批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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