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主要审查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因决策失误和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
——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主要审查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关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发展规划等。
——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情况。主要审查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反映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损失浪费等问题。
——工程质量、安全情况。主要审查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揭露和反映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等。
——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主要审查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是否按照规定实行招标,招标过程中有无低价中标、暗箱操作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
——工程造价情况。主要审查已完成投资的真实性、合规性,揭露和反映虚假计量、设计变更不实和造价不合理等问题。
——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主要审查征地拆迁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揭露挤占、挪用、套取、截留征地拆迁资金等行为。
——环境保护情况。主要审查采取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有效性,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等。
——投资绩效情况。主要审查项目是否按照计划工期实施,评审项目的投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揭示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促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