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编制和批复情况。主要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和科学,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等。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执行情况。主要审查相关支出是否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有无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主要审查是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精神,加强支出控制,切实精简会议、公务接待等活动。
——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要审查结转结余资金真实性、是否按规定纳入年度预算、使用是否合法合规等。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主要审查非税收入征收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主要审查国有资产取得渠道是否正确合法,国有资产的账面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对外出租、出借、处置是否经过批准和授权,处置收入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主要审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是否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参与分配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主要审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立依据是否充分,政策目标是否清晰,分配方法是否科学,分配标准是否统一,预算下达是否及时,资金投向是否合理,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等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涉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