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9-03-22 点击量:次
审计证据有下列六种:
(1)以书面形式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书面证据。
(2)以实物形式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实物证据。
(3)以录音录像或者计算机存储、处理的证明审计事项的视听或者电子数据资料。
(4)与审计事项有关人员提供的口头证据。
(5)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的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6)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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